完善上海托育服务收费机制研究

研究
团队

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 宋晓宇、张丽、范迪、陈商、崔少敏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幼儿托育事关“最柔软的群体”,事关千家万户和社会的未来。上海一直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连续实施“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和“新增普惠性托育点”的为民办实事项目;2018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规范托育服务的“1+2”文件,构建了托育服务体系。当前,上海托育服务资源不断增量扩容,托育服务质量保持稳步提升。但从托育收费来看,上海目前尚未出台托育专项收费文件,不同托育机构之间的收费标准差异较大,引起社会讨论与关注。为此,有必要在梳理上海托育服务收费现状、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托育服务收费经验,提出完善上海托育服务收费机制的建议,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梳理上海托育服务发展现状。为落实国家“幼有所育”的民生保障要求,2018年4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的“1+2”文件,构建起上海托育服务的发展规范和管理框架,随后又多次发文补充细化。目前,上海初步形成了以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为主体、普惠性资源为主导、建设“宝宝屋”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圈”的托育服务体系。

  总结上海托育服务收费情况。目前,上海尚未出台关于托育收费的专项收费文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散见于各项行业管理文件中。具体而言,上海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参照本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确定,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宝宝屋”每年12次的照护服务为免费提供。从下一步需要关注的主要方面看,目前本使托育服务收费缺乏专项文件指引和动态调价机制,机构间的收费水平差异较大。

  归纳外省市托与服务收费经验。外省市公办和普惠性托育服务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办或普惠性托育的收费上限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关联,注重通过收费公示、收费周期、计退费规则、合同约束等方便强化收费监管,普遍制定了针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扶持政策,并建立收费监测调控体系。

  提出完善上海托育服务收费机制的有关建议。一是制定专项收费文件,健全本市托育收费机制的“四梁八柱”,为本市托育收费管理和价格执法提供法规依据,尤其是为加强独立托育机构的收费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细化动态调价机制。建立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的具体设计有两种路径:设定固定的收费标准核算调整周期,或研究本市普惠性托育收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关联的可行性。三是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在收费公示、收费周期、计退费规则、合同签约等方面完善有关规定。四是细化托育扶持政策。如可进一步细化建设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制定示范性奖补和品牌连锁发展奖补政策,探索家庭育儿津贴制度等。五是强化收费监督管理。对“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扩大其涵盖的托育机构范围,细化平台阢和收费信息类型,并进一步健全托育收费监测体系。

  三、研究的主要创新

  一是选题新。目前关于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研究较多,而关于托育服务收费的研究非常少。收费研究切口小,实践性强,参考资料少,因此,就选题本身来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从研究的路径看,课题组并未就收费谈收费,而是基于行业供求现状出发探讨收费问题,研究全面、深入。二是对上海收费水平的梳理少。目前,已有研究中几乎没有关于上海托育收费水平的系统梳理,课题组结合不同类型的托育服务供给,综合整理调研访谈信息、政策文件、托育平台数据等,全面梳理上海托育体系收费情况,夯实课题研究的数据支撑基础。三是系统归纳外省市托育服务收费机制经验。托育服务是近年快速发展的行业,关于各省市托育收费机制研究目前也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课题组通过案头调研和电话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国内各省市托育服务收费的行业文件和收费政策,系统归纳外省市托育服务收费经验。

  成果应用:为下一步有关部门完善上海托育收费机制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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